什么是顛覆國家政權罪?顛覆國家政權罪是指組織、策劃、實施顛覆國家政權、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犯罪表現。北京刑事辯護律師的小編總結以下內容,希望可以幫助到你,如果你有關于法律相關問題,可免費與本站律師咨詢。
顛覆國家政權罪立案標準
行為人只要進行了組織、策劃、實施顛覆國家政權、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,不管其是否得逞,不影響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成立,只要查明犯罪分子以顛覆政府為目的而進行了秘密謀劃活動,就足以構成本罪,應予以立案追訴。
一、顛覆國家政權罪與分裂國家罪的區(qū)別
兩罪都是極為嚴重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,因此處罰很重,在條文上位于本章犯罪的前列。
二者主要區(qū)別:
(1)犯罪的直接客體不同。本罪客體是國家政權,后罪客體是國家統一。(2)犯罪行為內容不同。本罪是顛覆政權,后罪是分裂國家。(3)犯罪主觀主面和犯罪目的相應地存在區(qū)別。
二、顛覆國家政權罪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區(qū)別
一是行為方式不同,本罪是組織、策劃、實施的方式,后罪則是煽動群眾的方式。二是犯罪故意不同,但兩罪在犯罪的直接客體上、犯罪目的上是完全相同的,這正是它們被規(guī)定于同一條文的原因。
顛覆國家政權罪量刑標準
1、組織、策劃、實施顛覆國家政權、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,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,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對積極參加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對其他參加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。2、犯本罪的,可以并處沒收財產。3、與境外機構、組織、個人相勾結,實施本罪的,依照上述規(guī)定從重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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